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启动高精尖中心建设计划的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北京功能定位的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服务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二是适应北京高精尖经济结构调整,满足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三是深化科技创新机制体制改革;四是复兴科学精神,让专家学者按科学规律进行科学创新,充分释放“人”创造力,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青年科学家;五是整体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水平,搭建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平台,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的先机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桥头堡,争做科技创新排头兵。
二、高精尖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服务北京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出发点,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抓住国际创新要素加快转移、重组的机遇,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整合中央在京高校、市属高校和国际创新资源三方力量,打造高精尖中心。
三、高精尖中心的建设目标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及国家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体现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要求,全面整合国内各类创新要素,积极吸纳国际优质创新力量和资源,广聚国际领军创新人才,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集中力量建设20个左右的高精尖中心,力争在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大的突破,产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切实解决重大问题,造就一批杰出人才,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
四、高精尖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
通过高精尖中心建设,深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改革,建设高校科技特区、人才特区。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牢牢把握集聚人才大举措,打破束缚人才的制度羁绊,吸引、广聚国内国际领军创新人才,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保障创新人才专心致志搞创新、出成果;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学家,营造有利于科研创新的空间和环境;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建立健全与科研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相连的激励机制。
五、高精尖中心的支持方式
市财政持续稳定地对高精尖中心进行滚动支持,五年为一周期,周期内每个中心给予不超过2.5或5亿元的经费支持。其中,70%的经费可以用于人员。
六、高精尖中心主要建设领域
在战略必争领域、基础科学、交叉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和方向上,重点布局建设一批高精尖中心。
七、高精尖中心考核方式
实行年度报告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建设满两年后市教委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建设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估。